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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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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2019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要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三年培训100万新型学徒。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我省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政策,对开展新型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关于下达 2019 年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任务的通知》,部署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并下达新型学徒培训任务,要求我省2019年培训企业新型学徒2.5万人,占全国培训总任务的10%。为尽快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确保完成人社部下达的学徒培训目标任务,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制度,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着力建设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

  二、制定《实施方案》依据是什么?

  制定实施方案依据有:

  (一)《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

  (三)《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

  三、我省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围绕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建设制造强省需要,在我省制造业、服务业、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面向各类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快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培养模式,促进劳动者更高质量就业。2019年,全省培训2.5新型学徒。2020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覆盖面。

  四、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范围包括哪些

  企业新型学徒制面向各类企业以及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实施。其中,中央、省属企业学徒培训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当地工作范畴,享受当地政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属地中央、省属企业,做好服务和培训补贴资金保障工作。

  五、新型学徒培养对象主要是哪些人员?

    学徒培训对象为与当地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人员,具体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

  六、学徒培训时间多长?培训期间有工资吗?

  学徒培养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养模式是什么?

  企业新型学徒制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八、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内容包括哪些?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等,特别要强化工匠精神培育。具体培训任务由企业主导确定,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分别承担。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重点指导学徒进行岗位技能实操训练,帮助学徒逐步掌握和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承担学徒的学校教学任务,重点强化理论知识学习,做好与企业实践技能的衔接。培训中,鼓励积极应用互联网+”远程培训模式。

  九、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应由谁来承担?需要签订哪些协议?

  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由所在企业承担。作为企业要签订两个协议:一是企业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二是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委托培训机构承担学徒的部分培训任务,在协议中应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

  十、学徒培训费用由谁来承担?

  培训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企业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和企业自主评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学徒培训补贴。

  十一、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等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4000—8500(见表格),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进行调整补贴期限按照培养方案明确的培养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对按规定列入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且培训级别在中级工以上的培训项目,可在学徒培训补贴标准各同等档次最高上浮30%

  广东省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标准

  档次

  补贴标准

  (元/人·年)

  适用范围

  A档

  4000

  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五级(初级工)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

  B档

  4500

  四级(中级工)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

  一般耗材项目

  5500

  高耗材项目

  C档

  6000

  三级(高级工)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

  一般耗材项目

  7000

  高耗材项目

  D档

  7500

  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

  一般耗材项目

  8500

  高耗材项目

  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备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类企业在开展学徒培训前,应将备案材料报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一)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表;

  (二)学徒培养方案(由企业会同培训机构共同制定,包括培训目标、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培训计划、师资队伍、考核评价等内容);

  (三)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四)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五)学徒名册及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十三、在确定学徒培训项目时会有哪些要求?

  企业新型学徒制面向各类企业和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单位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确定学徒培训项目时,要突出重点,精准对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需求,优先扶持职工培训制度完善、待遇与技能挂钩的激励机制健全、技能劳动者规模较大的企业开展学徒培训。同等条件下,已开展首席技师培养、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同时,企业在申请学徒培训备案时应注意,已参加新型学徒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不得再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学徒培训。对已申领或列入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的困难企业培训计划,不得再申报当年度新型学徒培训项目。

  十四、企业新型学徒制考核评价方式包括哪些

  学徒培训期满,企业和培训机构应按照学徒培养方案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并作出评价结果。企业、培训机构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学徒培养方案确定的考核评价内容开展评价。新型学徒培训可采取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机构结业考核、企业自主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评价,对合格者可以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机构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等。

  五、企业申领学徒培训补贴应需具备哪些条件?

  企业申领学徒培训补贴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徒培训项目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二)企业和培训机构合作按相关要求实施学徒培训;

  (三)学徒按规定进行评价考核合格。

  十六、企业申请学徒培训补贴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企业申请学徒培训补贴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机构培训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学徒名册表(含编号)及复印件;

  (二)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三)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四)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材料。

  十七、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的方式是怎样的?

  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可以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列入学徒培训计划的,财政部门可按规定向企业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培训结束后,企业按规定申领学徒培训补贴,所得补贴为实际应补贴金额中扣除预支部分后的剩余金额。同时,要注意同职业(工种)、同等级的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和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不能重复申领。

  十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开展新型学徒培训的企业有什么激励措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开展新型学徒培训的企业、培训机构给予扶持对学徒培养规模大、质量高、效益好的企业、培训机构,优先扶持建设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优先推荐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等;对优秀企业导师,优先扶持建设技师工作站或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相关政策文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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