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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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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函〔2021〕31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直属支行,有关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提高政策可获得性,有效扩大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创业和带动就业效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是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的重要要求,是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关键抓手,是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任务扎实推进,有效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等方面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立体式开展面上政策解读。要结合创业培训、创业大赛、创业项目推介会、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等各类创业活动开展主题宣传。要主动通过政府部门大数据分析,梳理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创业群体,联合经办银行,通过现场走访、专场业务推介会等进行精准宣传,有效提升政策知晓度。

  三、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切实用足用好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提取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列支贴息资金政策,有效发挥担保基金放大效应。对失业保险基金提取的担保基金落实封闭运行要求,担保基金不足时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及时予以补充。落实贴息资金据实列支规定,发生的贴息支出,符合条件的可在失业保险基金中据实列支。

  四、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贴息奖补申请工作。2021年金融机构新发放的利率不超过LPR+50BP的创业担保贷款,可按规定申请中央贴息奖补支持。各地要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资金投入机制,对按国家政策规定利率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足额申请中央补助资金。有效发挥地方财力保障,确保不留硬缺口。各地提供申报材料应准确可查,账目清晰,分账可查。各地要按财金﹝2019﹞96号文要求提供贴息及奖补相关材料,包括不限于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形成工作底稿,确保申请中央财政贴息奖补的有关项目信息清晰。各经办银行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人社部门,各地人社部门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经逐级审核后由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汇总报送省级财政部门,并抄送省级人社部门。

  五、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督办,确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经办银行数量偏少的地区,要加快建立经办银行良性竞争和激励机制,引入多家经办银行,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服务。贷款审批周期偏长的地市,要加强服务流程改进,有效落实《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关于各审批环节时限要求。原则上各地市每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不能低于上一年度。


附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申请详情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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