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
2010年以来,我省分三批共143个社区创建成为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对促进全省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就业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四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0号)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将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就业工作整体规划。为落实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省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省厅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在全省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推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范围: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所)或承担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相应平台。
(二)数量:共50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前三批已被认定为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的社区不参加此次推荐。
二、推荐标准
(一)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率均不低于90%,无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二)辖区内符合就业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100%进行登记,零就业家庭认定后的1个月内至少帮助1人实现就业;
(三)有健全的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制度,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连续三年就业服务工作无群众有效投诉。
三、推荐程序
(一)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推荐社区的初步意见,报所属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及公示。
(二)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推荐名额数量拟定推荐社区,填写《第四批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推荐表》(附件2)和《第四批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推荐名单表》(附件3)并加盖意见,报送省厅。
(三)省厅对各地报送的推荐社区材料进行会审,视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实,并在省厅门户网站、广东就业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社区,认定为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如实填写《第四批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推荐表》,并于2017年10月10日前连同所推荐社区各5张服务场所(外景、工作场所)照片(规格:5R)报送省厅就业服务管理局。
联 系 人:黄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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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