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市人社部门要主动与所在地高校对接,尽早获取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录入实名信息系统。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要充分利用报到登记、业务办理、走访摸排等渠道,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全部纳入系统。
省级人社部门要协调教育部门尽快完成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换工作,并汇总城市数据,先行分解下发,推进省内跨地区的信息交换。
支持将外省生源高校毕业生信息跨省直接交换给生源地人社部门。
要健全完善实名信息数据库,强化数据核查,关键信息不完整的,要迅速反馈教育部门和高校补充完善;及时将后续跟踪服务的进展情况更新到数据库中,做到动态管理。
要建立登记信息反馈制度,对报到接收的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后,通过适当方式向高校或教育部门反馈相关信息,做好跟踪服务。
要加强实名信息数据管理,在信息汇集、核对、上传、分发过程中落实责任,明确工作权限,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