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后知
留言日期:
2020-07-14
主题:
关于申请就业补贴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今年四月份的时候申请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就业补贴,但是申请结果是说我的就业登记时间早于毕业时间不予通过。然而我是19年6月才毕业的,就业登记时间上显示的19年3月是我开始实习的时间。实习时间为什么不可以早于毕业时间呢?我相信很多毕业生在还没毕业时都有在实习,为什么就因此否决了我的申请呢麻烦可以帮我解答一下么?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7-28
答复时间:
2020-07-28
答复单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已经电话联系过,届时请按照广州人社局指引办理。关于时间的问题,按照粤财社[2014]188号文件和粤人社规〔2020〕23号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在毕业学年内和毕业两年内都可以的。到基层就业补贴具体规定:

补贴条件: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在珠三角地区就业(服务)的,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在粤东西北地区就业(服务)的,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工作单位是否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下同)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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