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Derekxia
留言日期:
2019-12-21
主题:
《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内容:
您好, 我留意到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发布上述政策支持海外博士博士后来粤工作。想咨询是否有进一步的具体政策已经发布,负责政策解释和受理的部门是何?针对第六条“吸引优秀博士和博士后来粤工作”所述的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博士或博士后来粤工作后该如何申请相关就业补贴?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12-24
答复时间:
2019-12-24
答复单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7年出台的粤组通[2017]46号文,吸引博士和博士后来粤工作,由财政给予一定数额补贴,其中粤东西北地区由省财政负责,其余珠三角负责,中央驻粤单位和省属单位自行负。博士和博士后来粤东西北地区工作的补贴,纳入扬帆计划的引进青年博士项目实施;珠三角各市需结合实际,出台46号的贯彻落实措施。据了解,目前广州已于2019年9月出台了相关人才新政,建议您向市人社部门垂询。感谢您对我省博士和博士后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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