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许先生
留言日期:
2023-03-16
主题:
学徒工培训人数问题
内容:
尊敬的省人社厅领导:
去年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扶持现代学徒工培训的文件中规定:“参加学徒工培训人数必须达到30人,低于30人的由行业协会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在珠三角等发达地区,这个人数规定很容易达到,但在粤东地区很难达到。
我们汕头市潮南区,一是没有没有幼教行业协会,二是大多数园所属于中小型园,教师人数大多十几人,至多也是二十人左右,根本达不到30人。这些园所幼儿教师素质和技能较差,制约着幼儿园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急待通过现代学徒工手把手培训来提高技能。即使是较大规模的幼儿园,教师人数有二十几人,除去其中已取得保育员和育婴师技能证书的教师,能参加学徒工培训的教师人数不到十几个人。所以学徒工培训30人的人数门槛规定,严重限制了
粤东地区亨受这一大好政策的学习机会。
在此我建议:学徒工培训人数以二十人为起点,比较适合粤东地区实际。
盼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