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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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3-02-16
主题:
育儿假、护理假相关规定
内容:
问题一: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2021年12月1日发布,那么2021年12月1日前子女未满3岁的职工,2021年是否可享有10天育儿假?
问题二:2021年内,职工子女满3岁,是否仍享有2021年的育儿假?
问题三:举例,如孩子在2020年1月5日出生至2021年1月4日为一个计算年度,2021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4日为第二个计算年度,2022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4日为第三个计算年度。这个员工是否享有30天育儿假?
问题四:育儿假和护理假是按自然日计算还是工作日计算?
问题五:如孩子在2020年12月15日出生,在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5日期间的育儿假,如果要折算,大致如何折算比较合理?
问题六:符合条件的职工每年可以有五天或十五天的护理假,那么2021年12月当月的护理假折算方式,是否可以参考年假的折算方式:31/365*5或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