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徐小姐
留言日期:
2021-08-11
主题:
高温补贴
内容:
您好!《关于调整我省高温补贴标准的通知》提到“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但是如果当月23天,员工缺勤一天,计算方式是否也是按13.8元/天*实际出勤天数(22天)这样计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8-11
答复时间:
2021-08-11
答复单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内容:

你好,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和《关于印发<关于高温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7号)的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但是折算后的高温津贴总金额不超过按月发放的标准。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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