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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53612461/2020-00040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0-01-02
名称: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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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1-1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0号),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行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确保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修订印发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修订《管理办法》的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 第423号)

   3.《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

   二、为什么要修订新的《管理办法》?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以及人社部印发《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0号)文件要求,鉴定机构设立实行备案管理,原行政许可审批设立方式,变更为备案设立;原《管理办法》需进行修订,修改设立审批等相关条款,并建立起与备案管理相配套的职责、监管体系。

   三、《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管理办法》所包含的备案设立、管理和监督相关规定,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机构的鉴定项目对象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职业资格。

   四、《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主要修订了以下两方面内容:

   (一)鉴定机构设立方式发生变化,由设立审批变为备案管理。原鉴定机构行政审批有严格的准入条件和审批流程。除满足相应的申请条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外,还需经过第三方专家现场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人社部门审核专家现场评估意见,并结合统一布局原则,最终确定是否批准设立。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取消了第三方现场评估及材料评估环节,申请者按要求提交材料,材料齐全即可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设立;依托电子政务手段并简化办理程序,实行网上全流程办理,申请者可采取邮寄方式递送纸质材料,实现零跑动;压缩办理时间,将原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缩减到备案办理时间12个工作日,办理时限缩短40%

   (二)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原《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成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需提交考核场地及设施设备证明材料,提交管理人员、考评人员情况及任职资格有关证明材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情况工作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要求,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取消了上述两项证明材料,改为申请人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进行的书面承诺。

   五、鉴定机构申请备案的受理机构有哪些?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以及省、部属单位申请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备案;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属地内申请设立非行业职业资格的职业技能鉴定所备案。

   六、申请鉴定机构设立单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 具有与所申请鉴定资格相适应的鉴定设备设施和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考评场地;非自有的鉴定办公用房、考评场地和设备设施,需具备租用协议或合同(鉴定场地、设备可兼用于生产、教学、培训等业务;其消防安全要求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3. 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有熟悉所申请鉴定资格业务和组织实施能力的鉴定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并具有由申请单位缴纳社保、具有劳动关系且满足所申请鉴定资格的考评员3名以上。

   4. 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具体详见第六条需提交材料条目)。

   七、办理备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依据《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设立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经法人单位、行业鉴定主管部门(申请行业鉴定站时需要)出具意见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表》(内含在申请单位交纳社保、具有劳动关系的3名以上满足所申请鉴定资格的考评人员信息和相关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信息,以及所填写内容真实性书面承诺书、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规范运行承诺书)。

   2. 申请单位自有鉴定设施设备和办公用房、考评场地材料;非自有鉴定办公用房、考评场地和设施设备需提供租用协议或合同。

   3. 鉴定工作管理制度。包括:鉴定工作规程、考评人员和考务人员守则、考场规则、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八、办理备案要走什么流程?

   办理备案的流程如下:

   1. 申请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页面提出申请,网上提交备案的电子版材料。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并收取材料。(1)材料齐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其纳入备案管理;(2)材料未齐全的(通过系统短信方式或电话)一次性告知需补交材料和提交时限。逾期未能补充提交齐全材料的,终止本次办理。

   3. 对纳入备案管理的申请单位出具办理结果告知书并告知邮寄或送达备案材料纸质文档。

   九、办理备案全程需要多长时间?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受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受理后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具体为:

   1.材料齐全的,7个工作日办结。

   2.材料不齐全的:(1)通知一次性补齐材料后,5个工作日未补齐,终止本次办理;(2)材料补充齐全后7个工作日办结。

   十、如何查询鉴定机构备案办理结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备案申请出具办理结果告知书,同时将备案结果在门户网站上公告;对已备案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十一、申请鉴定资格对考评人员有哪些要求?

   对申请备案单位考评人员的具体要求是:每个申请备案的鉴定项目,须具有3名以上满足考评要求且与申请单位有劳动关系、正常缴纳社保的考评员。

   十二、在《管理办法》出台前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是否还需要重新备案?

   不需要。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 1315号)文件规定,此前经行政审批设立的鉴定机构直接予以认定并实行备案管理。

   十三、已纳入备案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申请增加鉴定项目时怎么办理?

   现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需增加鉴定项目,即增加鉴定职业(工种)、或提高鉴定等级的,仅需提交《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第(一)、(二)项各项材料即可。材料直接寄(送)到原备案管理部门,原管理部门将办理结果公示。

  

    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管理办法》的通知